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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4715244616
项目名称:
论传统草原文化保护与草原旅游发展研究
项目备注:
 
    项 目 说 明

论传统草原文化保护与草原旅游发展研究

葛宏 (内蒙古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010021)

[摘要]民族文化是民族旅游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支点,在民族旅游业发展的过程当中必然要对传统民族文化进行开发利用,从而会对传统民族文化的保护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从内蒙古草原旅游产品开发和传统草原文化保护的互动关系出发,论述草原旅游发展对传统草原文化传承保护的双刃剑作用,并提出在草原旅游发展过程中的传统草原文化保护策略。

[关键词]内蒙古草原旅游;传统草原文化;发展;保护

一、现状介绍

新世纪以来,草原文化逐渐成为一个世人瞩目的热点话题,草原壮美的自然风光和独特的人文景观吸引了社会各界的热切关注。随着文化探究的触角逐渐深入,草原文化产业开发也持续升温,而其中尤以草原旅游发展与传统草原文化最为密切相关。那么如何兼顾草原旅游发展的经济效益与传统草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使传统草原文化与草原旅游均能可持续发展就成为了一个严峻而现实的社会课题。

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拥有草原面积最多的省份,自治区政府正在通过打造草原文化大区的品牌,着力实施以草原旅游带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策略。2009年内蒙古旅游收入已经突破600亿元大关,占GDP总量近7%,即将成为内蒙古的支柱产业,在部分地区已经成为当地的重要收入来源。各地政府和旅游相关部门都希望通过开展民族特色旅游来实现一方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增长,从而带动区域社会的全面发展。而传统草原文化在草原旅游产品中具有着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只有独特的文化才能打造出别具一格的旅游产品,也才能在激烈竞争的旅游产品市场上独树一帜。

然而,在草原旅游中,大量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游客陆续进入相对传统的草原牧区,不免会对当地的自然环境带来一定的破坏,同时也触动当地人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模式,传统草原文化在与外来文化的交流和互动中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以至于发生种种变迁,有些变迁是良性的,有利于民族文化自身的进步和发展,而有些变迁则导致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衰落和消失,令人不禁扼腕叹息。因此,把握草原旅游发展与传统草原文化保护间的平衡,实现经济和文化的"双赢"就显得至关重要。

二、草原旅游发展与传统草原文化的关系

传统草原文化的内涵十分丰富,包含着千百年来以游牧为主要生活方式的草原人民的生存智慧、艺术品位、价值观念等方方面面的内容。内蒙古师范大学民俗专家扎格尔教授将草原文化的核心理念概括为:以开拓进取的精神和和睦友善的价值取向,崇尚人、自然、社会的和谐统一;以崇信重义的精神和诚实正直的价值取向,提倡社会交际的广纳包容;以乐观豪迈的精神和崇拜英雄的价值取向,坚持宏伟事业的持续发展等几个方面。草原旅游便是以辽阔大草原的自然风光和与众不同的草原文化现象为主要内容开发的各种旅游产品,使来自异地的游客在短暂的行程中对草原的自然和文化风貌都能有所体验。因而传统草原文化是草原旅游这道大餐中最重要的食材,传统草原文化能否健康地以活态传承关系到草原旅游行业能否持续地提供优质的旅游产品,而草原旅游巨大的经济效益也能为文化急剧变迁的时代背景下的传统草原文化保护提供支持,两者相辅相成,协调好了则相得益彰,协调不好则可能两败俱伤。

民族地区旅游中的文化开发其实质上就是民族文化商品化的过程。民族文化商品化是指在旅游地域中,少数民族将其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资本转变为旅游发展中的经济资本、实现现实收益的过程。而旅游业发展带来的民族文化商品化对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犹如一柄"双刃剑",利弊兼备,民族旅游业的发展对民族文化的影响也是积极面与消极面并存。草原旅游也不例外,草原旅游发展对传统草原文化保护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

(一)草原旅游发展对传统草原文化保护的积极影响

1、草原旅游业的发展为草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提供更加丰厚的物质基础。草原旅游业逐步成长为一些地区的支柱产业之一,增加了区域经济总量,使得区域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并且会带动关联产业发展。旅游业的发展需要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相互配合因而能够直接或间接的带动交通运输、商业服务、建筑业、邮电业、农业、金融、外贸、轻纺工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旅游业作为服务业的主要组成部分,属于劳动密集行业,具有多层次性和易进入性等就业特点,比其它部门能容纳更多的劳动力。世界旅游专家研究分析得出:每增加1名旅游从业人员能为社会提供5个就业机会。例如:2008年内蒙古共接待游客3198万人次,按国际通行的旅游接待人数与直接就业比15:1至25:1的最低值算,2008年内蒙古旅游业可以提供的直接就业机会为213.2万人次,间接就业机会按1:5计算为1066万人次,可见旅游业在促进就业方面的巨大作用。这些深刻的影响都将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为草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提供丰富的人力、物力、财力。草原旅游发展产生的经济效益直接充实了地方财政,显著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政府和人民都从草原旅游中得到了切实的实惠,因而也会对草原旅游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草原文化的保护具有更多的自觉性。

2、草原旅游业的发展进一步打破草原牧区封闭或半封闭的自然经济状态,改变相对单一的传统经济模式,带来多元的文化理念,帮助牧民树立现代商品经济意识。对于草原牧区来说,旅游开发是将现代商品机制注入传统草原游牧文化的机体,实现其文化的商品化。这一过程有助于消减传统草原文化的滞后惰性,增强其民族成员的商品意识和市场经济意识,从而有利于当地现代化的实现,有利于草原传统文化的健康发展。旅游在帮助当地人树立商品经济意识之后,实现了对各种旅游产品的开发,从歌舞表演到民族工艺品开发,从开办草原民俗旅游区到为民族传统节日注入旅游元素,每一个旅游开发项目都给当地人带来丰厚的现实收益,极大地提高了当地人的生活水平。商品经济意识使少数民族看到了曾经被忽视的草原文化因子在旅游市场中的价值。本来由于工业化的规模生产而逐渐遭受冷落、经济收入不佳的传统手工艺人突然在草原旅游发展中华丽转身,成为手工旅游纪念品的制作者或是为游客进行传统才艺表演和展示,收入丰厚,掌握一项传统技艺变得令人羡慕,传统文化的地位也随之迅速提高,也有更多的年轻人愿意学习传统技艺,传统草原文化也因此能得到较好的传承。而一项文化的活态传承无疑是对其最好的保护。

3、草原旅游业的发展有利于增强民族自信。增强民族自信是实现民族文化的良性变迁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草原旅游开发使独具特色的传统草原文化备受青睐,得到世界各地游客的认识与肯定。传统草原游牧文化元素成为民族和区域形象的象征符号。一些原本几乎被人们遗忘的传统文化活动得到了恢复,长期濒临湮灭的历史建筑得到维护和管理,传统的音乐、舞蹈等重新受到重视和发掘,传统的手工艺品因市场需求的扩大而得到发展等。传统草原文化既是当地人们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也是他们的精神骄傲。当外来的游客折服于长调的悠扬,呼麦的神奇,羊肉的美味,奶茶的醇香时,作为主人又怎会不为自己的民族感到骄傲。而这种民族自信和自豪也必然会转化为保护本民族传统文化的自觉和巨大动力。因此,适当的草原旅游开发有助于增强民族自信,有利于传统草原文化的保护。

(二)草原旅游发展对传统草原文化保护的消极影响

由于价值规律作用的自发性,市场机制本身不可避免地具有盲目性和局限性,旅游市场也不例外。因此,民族文化商品化的发展也对当地民族传统文化带来一些不可避免的消极影响。所以草原旅游业的发展也会给草原文化传承和保护带来一定的危机。

1、因片面追求旅游效益,致使民族传统文化舞台化。由于对旅游效益的追逐,标准的商业化运作很可能使民族文化在旅游发展过程中有被不恰当地舞台化、程序化、以及商品化进而庸俗化的可能。所以,当原来活生生的生活场景变成旅游表演的舞台,原本按照传统方式生活的居民变成旅游表演的演员,草原文化的真正内涵已经被人为地肢解、伪造或假冒,原有的文化价值几乎被商业价值所取代。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专供游客观赏的所谓的"草原文化"。"职业的土著"(即当地表演者)装模作样地定期为游客表演原本只有在特定的时间、地点及场合,并按传统的内容和方式才能举行的各种仪式活动,屡屡"应邀"打破"规矩"而频频登台"亮相",一切都变得那么有模有样气氛热烈甚至场面壮观,但从实质而言己完全失去其原本的文化内涵,仅仅只是一种程式化的舞台表演而已。

2、淳朴的民俗民风商品化,并出现了某种庸俗化。草原蒙古族的古朴习俗是蒙古族民俗旅游的主要资源,具有不可替代性。在发展旅游过程中不加选择地将蒙古族的习俗礼仪包装成旅游商品出售给旅游者,使得这些特定含义的习俗礼仪商品化,失去其原有的意义。例如,七八十年代,旅游者到以热情好客著称的蒙古族牧民家中做客,牧民拿出家中最好的食物招待远方的客人,为客人唱劝酒歌,献上圣洁的哈达,有时会在推辞中收下旅游者表示感谢的招待费,但这种好客的行为完全出自蒙古族传统文化中热情好客的淳朴民风,主客之间也并非盈利关系。然而在今天,随着旅游活动的频繁,在牧民家中吃饭、祝酒、和献哈达等都是需要收费的,而且价格不菲,传统的待客风俗已经蒙上了重重的商业气息。

3、草原文化因受到过度开发,而导致其核心理念的退化和遗失。核心理念是某一种民族文化的本质内涵。草原文化传统的崇尚自然、践行开放、恪守信义的核心内涵为学界所公认。千百年来,草原民族的社会成员都以此作为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而随着草原旅游活动的开展,外地甚至外国众多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游客大量涌入,有意无意地带来了许多不同的价值标准、道德观念及生活方式,对当地居民不自觉地产生"示范效应",同时也由于旅游发展的利益最大化原则驱动,人们在思想观念、价值标准方面很可能发生急剧的变化。近年来,在草原旅游区商品售卖中也难免出现一些强买强卖、欺骗游客、以次充好等与草原文化传统价值观念相悖的行为,既损害了游客的利益,也破坏了当地人的形象,还给游客留下一种人心不古、世风日下的消极印象,进而对草原文化产生否定的认识。

三、草原旅游发展背景下的传统草原文化保护策略

民族旅游在一定程度上的确会导致民族传统文化发生变迁,但这并不表示草原旅游业的发展与草原文化传承和保护不可兼得。如今,在民族地区发展旅游以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己经是大势所趋,着力研究如何在民族旅游发展的背景下有效实现传统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才是当务之急。积极面对草原旅游开发的现实,力争能够从中找到一条既有利于草原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又有利于传统草原文化保护的"双赢"之路。故笔者尝试着在总结前人的基础上,提出以下有关在民族旅游发展背景下如何实现草原文化传承和保护的观点。

(一)草原文化保护的动力系统应源于主体自致

一个民族的文化是在特定的区域范围内、其所有成员在共同的生产生活中共同创造的。因此毫无疑问,本民族的全体成员就是自己文化的主人,所以也理所应当成为保护本民族文化的主体。政府虽然拥有强大的行政资源,但其作用主要在于宏观政策层面;而旅游企业作为外来经济资本的代表,因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它主要追求一种短期的经济效益,而不是长远的社会人文效益,所以也无法将其视为民族文化的有力保护者。实施民族文化保护的真正主体应当是民族文化的创造者和拥有者,他们才是民族文化保护的真正动力系统所在,由他们启动的民族文化保护才是真正有效的"自致型",而非受外力作用的"他致型"。现在内蒙古很多草原民俗旅游区的开发都不可避免地借助外来资本,但从业者多为本地居民。与国家和民族精英不同,对下层的普通民众来说,民族文化保护的动力主要源于经济利益,特别是当下的、即时的经济利益。这是因为"如果没有潜在回报的激励,行为主体将会发现花费过多的努力和创造力是不值得的"。只有使当地居民既成为旅游开发的主体,又是开发受益的对象,他们才能有动力自发地、自觉地成为民族文化保护的主体。另外要充分发挥民族文化精英的作用,确立民族文化精英在民族文化保护过程中的主体地位,由他们来对本民族的普通民众进行宣传教育,帮助其提高认识水平,这样"上下"齐心,通力合作,才能真正实现民族文化的保护。

(二)应以动态、发展的眼光来确定草原文化保护的对象

民族文化保护的对象不应当是"静止不变"的传统文化。一方面,从产生方式上来说,文化本来就是再生产出来的,没有一成不变的文化。一个民族的文化也有其自身发展的规律,即便没有民族旅游的介入,它同样也会随时代的变化而发生变迁。因此,对传统草原文化的保护应防止僵化,不是所有旧的东西都值得保护。当以动态、发展的眼光而不是静止地看待民族文化,这样才能科学地确定民族文化保护的对象。因为民族传统文化作为一种历史产物,并非尽善尽美,而是精华与糟粕并存,应对其进行清楚的区分。对于既体现着民族性,又是民族文化精华的优秀的民族文化必须得到及时保护并发扬光大;而对于与社会主义现代文化相悖,阻碍民族传统文化的发展进步的文化就应该毫不犹豫地摒弃。

(三)正确对待民族成员身上的民族性和现代性

谈到民族文化保护的问题,专家学者们一直呼吁和强调的都是对一些具有民族特色的建筑、服饰、风俗习惯等外在文化表征的保护,却似乎很少把关注点放在民族社会中的"人"身上。毕竟,"人"才是文化的活的载体。可以预见,草原上的孩子们在上学之后所接受的教育与其他地区的教育基本一致,在经历各级教育后可能会留在城市成为"上班族",而未受高等教育的人也可能会出去打工,成为城市"打工族",因此过上和他们的祖辈完全不同的城市生活。现代教育和城市生活方式冲淡了他们的"民族性",而增加了"现代性"。诚然,草原上的人民追求现代化的生活无可厚非,但是,较大比例的人,尤其是年轻人选择现代文化而将传统文化完全放弃将使民族文化面临失去主体、失去继承人的危险,这样一来,那些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去保护的建筑、服饰、风俗等等在缺失了主体的情况下将只能被置于博物馆中,失去生命活力。所以,正确对待民族成员身上的"民族性"与"现代性"应当是实现民族文化保护的另一个核心问题--即怎样使民族成员具备应有的"现代性",又不失"民族性",使二者在民族成员个体身上不相冲突、和谐共存。只有使"民族性"在一代又一代人身上延续,才能确保民族文化机体永远有"新鲜血液"的注入,才能使民族文化持久焕发活力而不会在缺乏主体的情况下走向衰落。

(四)妥善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互动关系

民族旅游业的发展对于传统民族文化保护来说是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因此妥善处理好旅游开发和传统文化保护的互动关系是核心问题之一。在现实中,也就是旅游开发的"度"的问题,即寻求民族旅游发展与传统民族文化保护间的最佳平衡点。使民族旅游既能从传统民族文化中汲取养分,同时又反哺于传统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内蒙古广袤的草原上孕育千年的游牧文化是草原旅游最珍贵的资源,大浪淘沙留下的前人智慧总结是最重要的精神财富,也是获取物质财富的动力之源。若是丢失了传统草原文化,草原旅游便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根之木,难以长久。因此,任何形式的草原旅游开发都需以保护传统文化为前提,这是当地政府和人民在自行开发时应坚持的基本原则,同时在借助外来资本做旅游开发时,也应在此问题上坚持立场,不与外来资本做过多妥协,因为留得传统文化的青山在,就不怕没有柴禾来烧旺旅游的热火。若是为了短期利益,失去了传统文化资源,就基本不可能再恢复,到时怕是只能望着别处如火如荼的旅游业,空悲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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