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士盈庭
——元代会试的实施过程
武汉大学 申万里
科举是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制度之一,科举考试有利于国家统治与士人文化的紧密结合,有利于国家政权保持活力,科举还会产生一个重要的副产品——由落第人群形成的一个庞大的识字群体,这些人自然地形成了社会必不可少的角色——小说家、戏曲家、讼师、祭祀主持人、宗族代理人等,这种副产品也保证了中国传统社会文化的发展与传承,成为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科举制度对中国古代政治发展和社会进步都产生了重要影响。正因为如此,科举制度历来是国内外学者研究的重点,就元代科举制度来说,同样产生了众多优秀的研究成果,这些成果为本文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文对元代会试的过程进行专门的考察与探讨。会试是元朝科举的第二场考试,届时全国各地通过乡试的考生约三百人,汇聚元朝都城大都(今北京市)参加考试。按照三比一的录取原则,将有一百名幸运的考生通过这次考试,取得参加下一步更高的荣誉——殿试的资格。没有在会试中被录取的举人,也可以得到学官的任命,算是对他们辛苦参加考试的补偿。由于会试考试意味着进士的产生(殿试不再淘汰),因此是所有举人做梦都想通过的考试。元朝科举不发达,进士录取数量较少,不过,整个社会还是给予了进士比较大的荣誉。对于参加会试的举人来说,会试成功标志着他们可以进入仕途,因此最受重视。鉴于此,对元代会试整个实施过程的考察与探讨,对我们了解元代科举制度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就前人关于元代科举的研究成果来看,尽管不少研究涉及到元朝会试的实施过程,[4]但还没有关于元代会试的专门研究成果,会试的整个实施过程目前还不清楚。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举人赴考、会试人员设置、会试的考试、会试的录取等环节进行考察,探讨元代会试的整个实施过程,请学界方家批评指正。
一、举人赴考
元代会试在大都进行,因此,各考区的举人从全国各地顺利到达大都,是会试的第一步。对于通过乡试的考生来说,会试对他们的考验首先是按照规定日期,安全地达到大都。元朝疆域辽阔,从全国各考区到大都的路程遥远,士人的交通工具是马、船或步行,行李包括书籍、衣物、日常用品等,比较沉重,赴考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个艰难的旅程,特别是对那些年龄较大的考生而言。
其次,参加会试的举人在正月十五日这一天,需要到礼部印卷,如果中选的话,还要参加御试等活动,五月初才能完成最后的程序,这意味着他们需要在大都住上半年之久,会试落选的举人即使不参加后面的活动,也要在大都住上四个月以上,期间花费不菲,这对考生的经济能力也是严峻的考验。下面首先对考生赴京前的准备进行考察。
赴京以前,举人主要进行一下准备工作:
首先是筹措赴京盘缠。会试的花费包括来回交通费用以及在大都食宿等花费,尽管我们不知道需要花费的具体数目,不过,前面已经估算,这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宋朝时,为了资助赴考的举人,大部分的州府都有贡士庄,其收入封存起来,专门用来资助外出参加科举考试的举人,元朝科举长期废置,贡士庄虽然存在,但已经由地方政府收回管理。如庆元路昌国州贡士庄:“(宋朝)专为贡选士人计偕之费,归附后……有司收系入官。”[6]嘉兴路贡士庄:“(宋朝)凡贡士之上春官者,分送各有差,所以佐桂玉之费也。今科举之法废,而贡院亦坏矣,贡士庄仅存。”[7]元朝科举恢复以后,江南三行省一些资助会试举人的政策开始出现,延祐二年(1315)二月,江浙行省札付下属路府州县:“中选举人远赴京师,理宜给资,每名约支至元钞二定,行下元贡路府于本处儒学钱粮内支给敦遣。”[8]延祐三年(1316)十二月,元仁宗也有关于这项规定的诏书:
该江南赴试举子,于贡士庄所出钱粮内津助,无者,于赡学钱粮内从宜应付,以礼敦遣。[9]
通过上面两条史料我们可以看到,不论是元朝中央还是地方政府,都对江南会试举子采取支持的态度,江浙行省各路府从儒学学粮中,发给每位赴京的举人资助至元钞两定(100两)。此后,至少在元朝至顺年间,元朝资助江南会试举人的力度加大。《至顺镇江志》记载:
每三岁大比,(贡士庄钱粮)则输之行省,以裨秋闱之费,士之中选者,每名约支钞五百贯,资赴京师。[10]
这则史料反映了元朝资助会试举人制度的变化:一是资助会试举人的经费开始由江南行省统一管理,各路府将所属贡士庄收入交给行省,行省再统一发给赴京考试的士人。二是资助费用提高了,每人五百两(贯)。类似反映这种变化的材料,在《至正金陵新志》中也有记载:“科举兴,以贡士庄田粮积贮待发。”[12]这里的“积贮待发”也暗示贡士庄上交行省,用来资助科举相关的事情。那么,五百两至元钞能否满足会试的花销,我们可以从当时一般官员的收入,做一个估算:据《至顺镇江志》,元代正九品的儒学教授每月的俸钱为至元钞25两(另外还有禄米5石),即使大都与镇江有地域消费差异,估计这个数目也能满足一个人一个月的生活费用,500两意味着举人除了来回的路费以外,基本上能保证他在大都5-6个月的生活费用。
由此看来,如果元朝资助会试举人的政策在江南三个考区得到严格的执行,会试举人应该没有经济方面的压力。不过,上面论述的只是江南三行省的情况,其他行省和考区则不见这种资助政策。即使在江南三省,也能发现了一些会试举人经济困难的材料,让人怀疑这种资助会试举人政策执行的普遍性。
刘壎有一篇《代谢送物赴试》写道:
浪游南浦,正怯望洋,送上西雍,猥厪借润,璀粲饯行之贶,殷勤助噪之言……仰天大笑出门,吾无患矣![13]
这是作者代替别人写的谢词,表现了举人在得到资助以后的兴奋心情。说明了如果没有得到资助,他的科举之行恐怕难以成行。元末举人因为贫穷,不能赴京会试的例子也有,如甘复记载了一位江西色目士人马彦会的情况:
马君彦会,其先西域人也,自祖始家于燕,后与君父继仕之南州,三世家豫章,比他州时为多,君生有美质,性机警,自少有远志,年未弱冠,领豫章乡贡,会试京师,以亲老不愿往。司徒道同公以校官征,亦以亲辞不就,仰弟子俸饩以资养者,又五六年。[14]
马彦会没有能够到京城会试,原因是“以亲老不愿往”,但从他“仰弟子俸饩以资养”的经济情况可以看出,他不去会试的原因,实际上恐怕是由于贫困。戴良记载了吴县人金弘道(字达可)资助会试举人的情况:
先是,有士人与名乡荐者,当会试礼部,贫不克行,居士既资其行槖,复给其家,使无后顾忧。其士遂登名上第,为时名臣。[15]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元朝江南确实有资助举人赴京会试的制度,这估计能在多数情况下保证江南会试举人如愿进京会试。不过,马彦会和金弘道都是元末的例子,从此可以说明,元末江南确实也有一些因贫困无法赴京会试的举人,其原因可能与元末社会动荡的大环境有关。由于战乱,资助会试举人的政策无法实施,一些举人就需要得到民间其他资助,才能满足赴京会试的需要。当然,在没有资助政策的其他考区,考生赴京会试恐怕要自己筹措经费。只是在江南三省以外的考区,腹里地区考区的举人,会试经费相对容易,其他行省考区的举人都属于蒙古、色目和汉人族群,出身仕宦之家的应该比较多,这批举人的数量较少,这种情况客观上使这部分赴京会试举人在经济方面的压力并不突出。
其次,到京城参加会试的另一项准备,是请当地有影响的士人或退休官员写序文,为在京城结交京城士人做准备。诗文是中国传统社会中上流社会交际的媒介,元代会试考试官一般是翰林院、集贤院、国子学等文职机构的官员,属于京城士人圈中的成员,这些人中间有的与一些地方名士或以前在京城工作过的退休官员关系密切,举人到京城以后,通过这些序文,就可能进入京城士人的交际圈,从而给考试官留下印象,这对会试的成功当然十分重要。因此,举人出发以前,一般会到当地名人那里求写序文。如至正十九年(1359)杨维桢记述:“至正已亥夏四月,江浙省试吴越之士,吾门弟子在其选者三人焉。南士曰忻忭、色目曰宝宝、曰何生,三人者,择日赴春官,来别曰:‘先生何以教我。’”[16]这是三人一起找杨维桢写序文,举人单独找人写序文的较多,如徽州举人汪德辅赴京会试以前,到其师学者郑玉处“征言”[17]杭州唐兀举人何某赴京会试前找杨维桢“求序”[18]吴县举人邹奕(字弘道)赴京会试以前找杨维桢“乞言”。[19]
在此类的序文中,书写者一般会先介绍举人的个人情况,然后肯定举人的师承、志向、学术水平及不凡的才能,最后说一些美好的祝愿。郑玉给汪德辅写的序文如下:
新安士习,惟婺源为盛,每三岁宾兴,州县望烟而举,士子云合响应。……去年吾翁调官祁门,余以侍养在膝下,汪生德辅,日从余游。性敏悟而志笃,余甚奇之,今年适当大比,有司抡选,遂以充赋生,逃避,谢不敢,余勉使就行,……既越月,汪生以捷闻。……将上之春官,对策大廷,行有日矣,过余征言。[20]
杨维桢给邹奕(字弘道)写的序文如下:
吴郡邹奕弘道,其大父为士表,吾之友也。士表乐善好客,教子孙尤切切,不重千金费,远延硕师居其家,此奕所以经之明而材之达也。今年秋,江浙乡试,以诗经充赴有司者凡七百人,中式者仅十人而已,而奕又为其魁。盖其得于祖父师之讲明有素者可知矣。将如京师,以余为大父执行也,拜而乞言。[21]
类似的文章在元人文集中很多,这里不再列举。除了求人写序文以外,举人赴京会试以前,其朋友之间、师徒之间以及亲友之间的诗文唱酬也比较活跃,如杭州举人何某“将会试春官,同门友为赋诗供张西门之外。”[22]这些送别诗也是以赞美举人师承和才华,祝愿举人金榜题名为主,陈高在《送孔子充赴戊子会试》中写道:
先师之后悉贤良,今子秋闱复擅场。胜喜飞腾同大阮,更怜文采继元方。天高金阙星辰动,春暖琼林雨露香。尚想东风得意日,宫花斜插照杯觞。[23]
梁寅《送辜德中会试》写道:
写我山泽言,送君云霄举。贵人气每骄,下士心独苦。纷纷竞科第,口吐贤圣语。朝出原宪室,夕为五侯伍。我视辜贤良,怀珠类良贾。乃知淳厚士,不独在齐鲁。松柏生涧冈,出为明堂柱。虽言被丹漆,赤心若可睹。既应纶言征,将随玉阶步。嵯峨黄金台,望君为延竚。[24]
这种送别诗在元人文集中也有很多,[25]反映了这种社会风气的盛行。
第三,乡试时规定的关于举人资格认定的程序会试仍然需要执行,为了防止考生在出身、年龄、品行等方面的作弊行为,参加会试的考生需要向官府出具甘结(保证书),保证符合国家规定的应考资质。元朝出版的百科全书《事林广记》中收录的《词状新式》中,就有会试考试举人向地方官府出具的甘结样本,说明了这一情况的普遍性,文书内容为:
儒人赴试结保
乡贡进士姓名等
右厶等五人今为一保,各无丧服、禫制未终,并不是倡优之家及放浪之人,并父祖曾犯十恶死罪经断之家,及不是患废疾并犯十恶奸盗、经配窃盗刺字,亦不是曾充吏人,犯贼至徒之人,委是依得贡举条理,并无诸般违碍诈冒,若有违犯,甘罪无词。谨状
年 月 日厶处乡贡进士 厶人 状[26]
上述准备完成以后,会试举人下一步就是出行。出发以前,地方官一般会设酒宴为他们饯行,如皇庆二年(1313)刘胤为苏州路总管,“科举初行,士赴会试者,辟公宇燕饯之。”[27]这里的“燕饯”,意思是设酒宴饯行的意思。对于年龄较大的举人来说,赴京考试比较困难。徽州士人陈栎在延祐元年(1314)通过江浙乡试时已经六十岁,他在一封信中叙述了赴京乡试失败的细节:
前岁应江浙乡试,偶在选中,结友买舟,期应会试。亦既至古杭,行有日矣,倏尔构疾,众行独留,疗经逾年,甫得痊愈,试期已迫,度难奔趋,然亦不敢擅自归也。告状杭州路录事司,勘会移关,始克还家。[28]
从这封信的内容来看,陈栎到杭州后没几天就生病,只好留下治疗,导致赴京会试失败。这则材料还反映出两个问题,其一,江浙举人赴京会试,需要先到行省治所杭州,然后统一从杭州出发北上。之所以这样安排,估计是举人需要从行省领取乡试的解据和行省资助的盘缠,所以,参加会试举人必须从各地先赶到杭州,再一起从杭州出发,结伴赴京。江浙行省参加乡试的举人有蒙古、色目和南人,共四十三人,结伴赴京,也是出于旅途安全的考虑。其二,陈栎放弃会试,完全由于身体方面的原因,元朝初年,大量高龄考生参加乡试,在乡试“宗工群彦列如墙,半是先朝白发郎”的情况下,会试缺席应该是常有的事情。
根据当时的交通情况,会试举人估计在阴历的九、十月份就要动身,踏上赴京会试的旅程,十一月或十二月到达京师以后,他们一般要赁屋住下,准备接下来的考试。元人朱德润记载了吴县举人蔡恒之的情况:
泰定四年春,恒之领乡举,而来会试于京师。仆始识恒之于邻寓,盖温淳雅厚,明辨有学君子,人岂止取一科登一甲哉?……而恒之方闭门读书,不求闻知于人,仆于是益敬之。[31]
蔡恒之到达大都以后,在朱德润租住的邻屋住下,闭门读书,准备考试。也有的举人到达大都以后,从事社会交往。苏天爵记载了宋本(字诚夫)、宋褧(字显夫)兄弟来到大都参加会试的情况:
延祐中,朝廷大兴文治,予友宋显夫从其兄诚夫自江南来,出其槖中诗文若干篇,一时学者共传观之,公卿大夫争识其面,而大宋、小宋之名隐然传播于京都矣。未几,诚夫果魁多士,久之,显夫亦赐同进士出身。[32]
宋本兄弟到京城会试,先与京城士大夫进行交往,会试前其名声已经在京城传播,这对他们后来会试成功,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二、考试
与乡试相比,元朝会试在考试内容和形式方面基本相同,只是乡试考试时间是一整天,会试是半天,实际上增加了难度。会试的知贡举官有中书省或礼部高官担任,考试官也都是元朝集贤、翰林院的重要文臣,其重要性超过乡试。下面对会试考试相关的问题进行探讨。
首先是会试考试官及会试相关人员的考察。元朝皇庆二年规定:“都省会试,都省委知贡举、同知贡举官各一员,考试官四员,监察御史二员,弥封、对读、监门官各一员。”[34]这一规定说明,元朝会试相关官员与乡试的官员设置基本一致。元人周伯琦记述了至正十一年(1351)会试的相关人员情况:
至正十一年岁辛卯二月一日,天下贡士及国子生会试京师,凡三百七十三人,中书承诏校文,取合格者百人,充廷对进士。先二日锁院,凡三试每试间一日,十有二日揭榜,时参政韩公伯高知贡举,尚书赵君伯器同知贡举,予与左司李君孟豳考试,博士杨君士杰、修撰张君仲举同考试,收掌试卷则典籍毛君文在也。诸公皆翰苑旧游,诚盛会也。[35]
材料中记载了这一年参加会试相关人员的情况,包括知贡举官为中书省平章韩镛(字伯高,济南人),同知贡举官为吏部侍郎赵琏(字伯器,襄城人),考试官有监察御史周伯琦、翰林编修李稷(字梦幽),同考试官有国子司业杨俊民(字士杰)、翰林修撰张翥(字仲据,晋宁人),受卷官为翰林院典籍官毛文在。从上面材料中所列会试考试官的姓名与职务,我们可以看出:会试设立的相关人员主要还来自元朝最高行政机构中书省和最高文职机构翰林院,相对于乡试来说,会试考试官有更高的级别与身份,详细情况见下面的统计表。
元代会试官员统计表
姓名 |
职务 |
身份 |
时间 |
史料出处 |
元明善 |
考试官
知贡举官 |
翰林侍读学士 |
延祐二年
延祐五年 |
马祖常《石田文集》卷十一《翰林学士元文敏公神道碑》 |
李孟 |
知贡举官 |
中书省平章政事 |
延祐二年 |
《黄溍全集》第420页,《元故翰林学士承旨中书平章政事……李公行状》, |
邓文原 |
知贡举官 |
集贤直学士、国子祭酒 |
泰定元年 |
黄溍《金华黄先生文集》卷二十六《岭北湖南道肃政廉访使……邓公神道碑铭》。 |
欧阳玄 |
考试官
知贡举官
知贡举官 |
翰林待制
翰林学士
翰林学士承旨 |
至顺元年
至正五年
至正十一年 |
危素《危太仆续集》卷七,页三《大元故翰林学士承旨……欧阳公行状》 |
宋本 |
考试官
知贡举官 |
翰林修撰
礼部侍郎 |
泰定四年
元统元年 |
宋褧《燕石集》卷十五《故集贤直学士大中大夫经筵官兼国子祭酒宋公行状》 |
王沂 |
同知贡举官 |
礼部尚书 |
至正四年 |
苏天爵《滋溪文稿》卷三《国子生试贡题名记》 |
杨宗瑞 |
考试官
考试官 |
崇文太监 |
至顺元年
至正四年 |
欧阳玄《圭斋文集》卷三
苏天爵《滋溪文稿》卷三《国子生试贡题名记》 |
王思诚 |
考试官 |
国子司业 |
至正四年 |
苏天爵《滋溪文稿》卷三《国子生试贡题名记》 |
余阙 |
考试官 |
翰林修撰 |
至正四年 |
苏天爵《滋溪文稿》卷三《国子生试贡题名记》 |
李齐 |
考试官 |
太常博士 |
至正四年 |
苏天爵《滋溪文稿》卷三《国子生试贡题名记》 |
史宝格 |
监试官 |
监察御史 |
至正四年 |
苏天爵《滋溪文稿》卷三《国子生试贡题名记》 |
赵时敏 |
监试官 |
监察御史 |
至正四年 |
苏天爵《滋溪文稿》卷三《国子生试贡题名记》 |
孛术鲁翀 |
考试官
同知贡举官 |
中书省右司员外郎
经筵官 |
泰定元年
至顺元年 |
苏天爵《滋溪文稿》卷八《元故中奉大夫……孛术鲁公神道碑铭并序》 |
袁桷 |
考试官 |
|
|
苏天爵《滋溪文稿》卷九《元故翰林侍讲学士……袁文清公墓志铭》 |
马祖常 |
同知贡举官
知贡举官 |
翰林直学士
礼部尚书 |
泰定四年
至顺元年 |
苏天爵《滋溪文稿》卷九《元故资德大夫……马文贞公墓志铭》 |
谢端 |
考试官 |
|
|
苏天爵《滋溪文稿》卷十三《元故翰林直学士赠国子祭酒谥文安谢公神道碑铭并序》 |
许有壬 |
知贡举官 |
中书省参知政事 |
至正二年 |
许有壬《至正集》卷七十三《跋首科贴黄》 |
韩镛 |
知贡举官 |
中书省平章 |
至正十一年 |
周伯琦《近光集》卷三 |
赵琏 |
同知贡举官 |
吏部侍郎 |
至正十一年 |
周伯琦《近光集》卷三 |
周伯琦 |
考试官 |
监察御史 |
至正十一年 |
周伯琦《近光集》卷三 |
李稷 |
考试官 |
翰林编修 |
至正十一年 |
周伯琦《近光集》卷三 |
杨俊民 |
同考试官 |
国子司业 |
至正十一年 |
周伯琦《近光集》卷三 |
张翥 |
同考试官
考试官 |
翰林修撰
国子祭酒 |
至正十一年
至正十四年 |
周伯琦《近光集》卷三
陈高《不系舟鱼集》卷十五《与张仲举祭酒书》 |
毛文在 |
受卷官 |
翰林院典籍官 |
至正十一年 |
周伯琦《近光集》卷三 |
揭傒斯 |
考试官 |
|
|
欧阳玄《圭斋文集》卷十《元翰林侍讲学士……豫章揭公墓志铭》 |
八都麻失里 |
知贡举官 |
中书省平章 |
至正二十年 |
《元史》卷四十五《顺帝八》 |
李好文 |
同知贡举官 |
翰林学士承旨 |
至正二十年 |
《元史》卷四十五《顺帝八》 |
许从宗 |
同知贡举官 |
礼部尚书 |
至正二十年 |
《元史》卷四十五《顺帝八》 |
张翥 |
考试官 |
国子祭酒 |
至正二十年 |
《元史》卷四十五《顺帝八》 |
傅亨 |
同考试官 |
太常博士 |
至正二十年 |
《元史》卷四十五《顺帝八》 |
上表收录了25位元朝参与会试的各级官员,他们来自中书省、礼部、翰林院、国子学等机构,大部分是文职官员,在学术、文学等方面影响巨大,这些官员组织或参与会试工作,代表了当时官方最高的学术水平。
其次是会试考试的过程。元朝会试的贡院称为至公堂,位于大都翰林院之东,[36]至于翰林院的位置,《元史》记载:
(至大二年九月)尚书省臣言:“翰林国史院,先朝御容、实录皆在其中。向置之南省,今尚书省复立,仓卒不及营建,请买大第徙之。”制可。[37]
材料中的翰林院是否在此后“买大第徙之”,可以不去管它,这条史料至少说明,元朝翰林院位于“南省”,“南省”即南中书省,元朝中书省办公地点有南北之分,南省在大都南部丽正门(元大都南城墙有三门,丽正门位于中间)内左侧,北省在皇城以北钟楼附近。元朝会试的至公堂应在丽正门内东侧附近。由于贡院离丽正门较近,为了会试的方便,举人一般在丽正门附近租房居住,宋褧记载:“四方进士来试南宫者,率皆僦居丽正门外。”[38]就反映了这一点。另外,宋褧有诗写道:
至公堂下鱼鳞屋,丽正门前蜗殻居。三百英雄来献赋,是中应有马相如。[39]
这首诗同样反映了举人蜗居在丽正门前的“鱼鳞屋”内,等待会试的情况。欧阳玄也有诗记载了元朝会试贡院的位置,他的一首诗写道:“省垣东畔至公堂,十五年前战艺场。饱食大官无补报,两科来此校文章。”[40]这首诗中的“省垣东畔至公堂”,也反映了会试贡院至公堂就在大都南中书省的东邻。
前边已经指出,正常的情况下,举人们一般在十一月、十二月分到达京城,这些来自不同的考区,隶属于不同族群的会试举人,汇聚在丽正门前面的住所,成为大都的一道特殊的风景。马祖常记载:“或朔方于阗、大食、康居诸土之士,咸囊书槖笔、联裳造庭而待问于有司,于时可谓盛矣!”[41]
举人到达大都以后,他们一方面需要寻找住处,熟悉京城生活,另一方面还要复习功课或从事社会交往,扩大影响。次年正月以后,会试的程序就开始启动。正月十五日举人到中书省礼部印卷(卷面用印鈐缝),[42]与乡试相同,考生的答题纸分草卷十二幅和净卷十二幅,首页右侧是考生的家状,考试时举人先在草卷打草稿,然后誊写净卷交给受卷官。举人在正月十五到中书省印统一的答卷纸并盖印,实际上是向中书省报到。估计中书省要核对各乡试考区发给举人的解据。
正月二十八日,中书礼部榜示,[45]就是公布已经报到注册,有资格参加会试的举人的名单。二月初一日会试考试开始,[46]关于考试的情况,元人周伯琦记载了至正十一年大都会试的情况:
至正十一年岁辛卯二月一日,天下贡士及国子生会试京师,凡三百七十三人,中书承诏校文,取合格者百人,充廷对进士。先二日锁院,凡三试,每试间一日,十有二日揭榜。[47]
从这则记载来看,这次会试考试前二日锁院,考试三场,每场考试结束后休息一天,二月十二日揭榜,总共持续十四天。这与元朝乡试动辄持续五十余日,有较大的差别。具体的考试程序,元朝规定:
二月初一日黎明,举人入院,搜检怀挟讫,班立堂下,各再拜。知贡举官答跪,试官以下各答拜。毕,受题,各就本席。午后相次于受卷所投卷而出。
二月初三日早入院,每十人一班,揖于堂下,受题,就席。投(卷)如初一日。
二月初五日入院,班揖受题,就席,投卷如初三日。[49]
上面会试程序说明:会试举人早晨入院考试,午后交卷,考试时间为半天,比乡试时间缩短了一半。
元朝会试考试试卷和考试科目与乡试一致,这里不再详细考察。答题也是以程朱理学为主,否则可能落选下第。如江西永新县考生冯翼翁(字子羽)的《春秋》试卷,与规定的胡传观点不同,虽然在欧阳玄等人的支持下通过乡试,会试时“以不专主胡传斥”。[50]
会试考试纪律也比较严格,如回避制度就执行比较彻底,举人杨惟肖为至顺三年(1332)大都乡试第二名,次年会试时,因其亲属揭傒斯为会试考试官,他只好“自陈避亲嫌不试”,错过了会试的机会,不久伯颜罢科举,他的登第希望破灭。五年以后科举恢复,杨惟肖已经遗憾地死去。[52]钱思复的例子也能说明会试纪律的严格,杭州举人钱思复来大都会试,住在吏部侍郎泰不华的家里,泰不华为会试考试官,钱思复并没有得到泰不华的照顾,遗憾下第返回杭州。[53]元人的一些诗歌,也能反映会试的情况,欧阳玄有一首诗写道:
长乐钟鸣柝号时,三台八座列参差。自怜手把天瓢水,一滴乡关不得私。[54]
这里的“自怜手把天瓢水,一滴乡关不得私”,反映了考试官认真负责的态度。与乡试类似,会试期间,也是考试官之间诗歌唱酬的活跃的时期,会试贡院诗也留下很多,一些纪事诗对我们了解当时的会试情况很有帮助。胡助的《春闱帘外纪事》写道:
南宫会试集群英,帘外官曹职事轻。对读文场四君子,监誊笔吏二先生。连朝虚食唯惭色,长昼高谈起笑声。锁院若开星散后,他年莫忘此时情。[55]
这首诗反映了会试期间帘外官的情况。周伯琦的诗则是对会试考场的纪实描述:
其一,凤皇衔诏下亨衢,多士盈庭总八区。北斗光芒明策府,东风生意满皇都。墨池净几环香鼎,烛影疎帘听漏壶。拭目庆云华谷旦,敢令沧海有遗珠。
其二,邃馆高居切赤霄,蓬莱弱水隔尘嚣。棘围重钥兵行肃,笔阵三鏖士气骄。春夜沉沉微雪下,晴光荡荡宿阴消。预知天祐斯文在,只尺虞阶奏九韶。[56]
从上面第一首诗,我们可以看到会试考生在试院被分成八个区,分别考试的情况,这与考生来自四个族群相对应,说明元朝会试是族群之间分开考试。第二首诗则是从掌钥官写到维持秩序的士兵,描绘了会试考场庄严肃穆的气氛,还给我们透露出会试期间京城下了小雪的天气状况。另外,胡助也有关于会试的贡院诗,这里不再引证。[57]
三、判卷与录取
考生完成答题以后,将试卷交到受卷所,受卷所收齐试卷转交弥封所,由弥封官派人负责弥封。此后试卷转到誊录所,誊录官监督吏员按照规定用朱笔誊录。誊录后的朱笔试卷转到对读所,在监试官监督下对读无误,行移考试官评判。这种试卷行移的程序,乡试、会试同样适用。
试卷行移完成以后,就进入判卷的环节。贡举官、知贡举官、考试官、同考试官均参与会试试卷的评判,欧阳玄在一首诗中写道:
朱卷如山品第公,英髦脱颖策奇功。一时龙虎风云会,四海菁莪雨露同。人物古今需世用,文衡高下与神通。[59]
诗中的朱卷就是誊录好的试卷,“朱卷如山品第公”,则是反映了判卷严肃认真的态度。一份试卷判完以后,考试官需要写一个批语来评价这份试卷。史料记载,元明善就善于撰写会试试卷评语:
延祐乙卯(延祐二年),国家始策试士子,选充考官……迅笔详定试卷,数语辞义咸委曲精尽,他人抒思者不及也。[60]
元代会试判卷基本上没有发生太多失误,不过也有一次例外,郑玉记载了这一次判决失误的情况:
至正八年春,朝廷合天下乡贡之士会试于礼部。考官得新安王伯恂之卷,惊且喜曰:“此天下奇才也,宜置第一。”且庋其卷左右,以俟揭晓。未几,同列有谓王君南人,不宜居第一,欲屈置第二,且虚第二名以待。考者曰:“吾侪较艺以文第其高下,岂分南北耶?欲屈置第二,宁弃不取耳。”争论累日,终无定见,揭晓期迫,主文乃取他卷以足之,王君竟在不取。揭晓之日,考官自相讼责,士子交相愧叹曰:“王君下第,如公论何?”乃议举王君为宣文阁检讨,而王君已飘然南矣。[61]
这次试卷评判失误的原因,除了考官对考卷水平的不同见解以外,民族歧视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元朝学术界既有学术的分野,还有民族的畛域,其复杂性可以想见。这种复杂的情况让考试官很难在评判试卷时面面俱到,于是,发榜以后往往会出现举人不满评判结果,提出抗议的情况。苏天爵记载:“时贡举初兴,试者锐于一得,既而被黜者,哗言不止,至作诗歌讥诋主司。”[62]王伯恂下第以后,考官自相讼责,士子交相愧叹。这些抗议现象,对考试官来说,压力是很大的。袁桷也在一篇文章中谈到:
余尝预考进士于礼部,乡贡而来者盖疑之,而不敢有汰也,汰则德伤而体损。由江以南求试于外省多至八千余人,司绳墨者其无乃失于铨考与?抑亦以其耳目闻见之不接者而疑之与?[63]
这则材料说明,袁桷在做会试考官期间,明明知道江南考生违纪在其他考区考试的现象,而非常谨慎,害怕出现“德伤而体损”的现象,不敢淘汰。在评判试卷这样的大是大非的问题上,考试官的压力应该更大 。
判卷以后的工作是录取。根据元朝规定:“天下选合格者三百人赴会试,于内取中选者一百人,内蒙古、色目人、汉人、南人分卷考试,各二十五人。”[64]中选考生分成三甲,“第一甲各一人,不拘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廷对异等者赐进士及第。第二甲各取五人,余并第三甲。”[65]三甲进士授官不同,“会试第一名,赐进士及第,从六品;第二名以下,及第二甲,正七品;第三甲皆正八品。两榜并同。”[66]
从上面引用的史料来看,元朝会试的录取率是三取一,这意味着三分之二的人会被淘汰,淘汰率比较高。元朝会试的这种较低的录取率可以从很多史料得到旁证,宋褧写道:
天下选合格者三百人,赴会试,内取中选者百人,概言之也。由前知举官泥条制之人,止凭赴会试数中三取一,故累举中选者恒不及百,沿袭至是举,会试进士亦不及三百。公(宋本)持论坚请,取中选者百人,实自公举始。[67]
从这则史料可以看出,元朝录取进士一般采取三取一的比例,尽管材料中在礼部尚书宋本的坚持下,元统元(1333)年在乡试录取不满三百人的情况下,会试选满百人,但元朝此后的会试,只有至正十一年录取一百人,[68]其余都不满百人,这说明宋本的建议基本上没有在此后的会试中得到执行。大部分会试仍采取三取一的录取比例,如元朝至正二十年(1360)的会试就是如此,《元史》记载:
(至正二十年)壬子,以危素为参知政事。乙卯,会试举人。知贡举平章政事八都麻失里,同知贡举翰林学士承旨李好文、礼部尚书许从宗,考试官国子祭酒张翥,同考官太常博士傅亨等奏:旧例各处乡试举人三年一次,取三百名,会试取一百名。今岁乡试所取比前数少,止有八十八名,会试三分内取一分,合取三十名,而于三十名外添取五名为宜,从之。[69]
这次会试仍采取三取一的录取比例,因一科录取三十人确实太少,额外增加五人。由于元朝乡试的竞争激烈,会试淘汰率又高,所以元朝科举对于参加考试的举人来说非常困难。元人程端学写道:
进士百取其一,历试诸难而得选于省,奔走数千里会试京师,又三取其一,而二不偶,苟非持养于平日,不但为科举学者,孰免计较之私哉?[70]
宋褧有诗也反映了元朝科举的困难,他在《得周子善书问京师事及贱迹以绝句十首奉答》写道:
人海茫茫万仞山,健夫争赴碧岩端。跻攀分寸不得上,始信文场蜀道难。[71]
由于登第困难,会试张榜后,举人的态度表现非常激烈,“得之则沾沾以喜,失之则戚戚以悲”,[72]落第者大都“或戚戚,至感泣”。一些人将是否考中,当成上天命运的安排。如前面提到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李晋仲在返回江南时说:“吾学未充、命未偶耳。” [73]会试举人蔡恒之下第,朋友朱德润为他感到惋惜,他说:“学不学在我,得不得命也,吾何慊乎?”[74]这种把会试成功与否当成上天的安排,反映了元朝会试举人对考试结果的无奈。
对于一些特定的地区来说,这种高淘汰率对一个地方科举成绩的影响各不相同,朱德润记载了江浙行省的嘉兴路一次会试的情况:
嘉禾陈君诚甫,领乡举,歌鹿鸣,而来会试春官者,凡七人,皆不合于有司而去。[75]
嘉兴路这次会试七人全部下第,录取率为零。延祐二年(1315)会试,江西行省吉安路六人通过乡试,“明年会试京师,六人之中,擢第者三,杨景行、罗曾、萧立夫也。”[76]录取率达到50%,高于平均录取率。再以建康路为例,据《至正金陵新志》,建康路至顺元年以前六科通过江浙乡试四人,分别是刘泳、李士良、李桓、李懋,会试考中二人(李士良、李懋),录取率也是50%。[77]
就个人来说,元朝会试成功和失败的例子很多,就成功者来说除了本身的才华以外,还要有运气;对于失败者来说,除了名额有限以外,则各有不同原因。下面举例说明举人会试失败的原因。
伍成均,江西举人,“领荐于乡试,预贡于春官,而以额溢小却。”[78]他会试失败是因为名额少,淘汰率高,这是元代举人会试失败的主要原因。
曾子白,南丰人,江西举人,他“夙有文声”,至正二年(1342)会试失败,让学者吴师道感到迷惑,“谓其学之不逮耶?则并之者鲜矣。谓予之谬于料事耶,则同予者众矣?思之而不得其理。”[79]曾子白与许多优秀的江南举人一样,各方面都优秀,若论会试失败的原因,只能用运气差来解释。
吴莱,婺州路浦江人,延祐元年(1314)通过乡试,次年参加会试,“寻以论议不合于礼官,退归田里。”[80]吴莱为元代知名学者,学术水平自然没有问题,但元朝南北学术存在差异,北方学者专主朱熹理学,南方学者更倾向于弥合朱陆,这种南北学术差异可能是造成吴莱“论议不合于礼官”的原因。
刘庚金,江西永丰县人,教书为业。“时学校多私试,府君漫起应之,即在前列。元至治癸亥(至治三年,1323)又临试期,府君试以上古之书,既而获在选,升名春官,陈论过高,知贡举者疑不敢取。”[81]刘庚金会试失败的原因是“陈论过高”,可以理解为议论隐晦、空洞,与现实无益。元朝科举注重实用,关注现实问题,张翥在送别赵惟一赴京会试的诗中有“临轩策试当条对,毋以虚文负圣君。”的句子。元人苏天爵也认为:
国家承平百年,治化当兴,然生财有道,制用未得其要,正俗多方,防范未尽其宜。将校骄堕而武备日弛,官士苟简而廉隅弗修,是皆当世急务,宜所延问而详陈者也。夫朝廷取士求贤,惟期有禆于政务,非徒观美而已。[82]
张翥、苏天爵这里对元朝科举的阐述说明,科举要关注现实问题,空洞议论很难得到考试官的好评。
就汉人、南人会试成功者来说,除了文章符合元朝科举的答题规定并有一定的学术水平之外,运气是必不可少的。就蒙古、色目会试成功者来说,只要读通典籍,就有成功的机会。汉人、南人会试的成功者,当王宗哲莫属。杨瑀记载:
皇朝开科举以来,唯至正戊子举,王宗哲(元举)乡试、省试、殿试皆中第一,称之曰“三元”。[83]
王宗哲的文学、学术水平在当时并不是最好的,他成为“三元”,除了运气之外,没有别的解释。另一位突出的是李祁,欧阳玄记载:
国家有科举以来,凡七科二十有一年,第一甲实三人。三人者,皆赐进士及第。自元统初元之癸酉岁始,南士居第二人而应是宠者,自云阳李君一初始。以第二人南士初登第入官,即得供奉天子词林,预典制诰修史事,又自一初始,是皆儒者之难遇也。[84]
李祁(字一初)的文学、学术水平都较高,他会试成功是个人水平与运气共同作用的结果。
就蒙古、色目人来说,在应考人数和试题难度方面都有有利条件,竞争较小,试卷容易,因此,对于那些定居于内地,又重视儒学教育的家庭来说,考中进士并不是难事。最典型的例子是作为色目人的高昌偰氏,吴澄记载:
侯(合刺普华)之孙六,延祐乙卯、戊午,至治辛酉、泰定甲子、丁卯、至顺庚午六科,六孙相继擢进士第,三孙偰哲笃最先登科,……钦惟仁宗皇帝视儒为宝,特开贡举之途,网罗天下英俊。自设科以来,逮至顺初元,凡六试士,而佥宪一门兄弟,每科中选,未尝间歇,科名之盛,天下无与比,虽唐宋极文之际,世儒世科之美,及此者亦希。冥福之报忠臣也,厚矣!殊渥之萃一家也,荣矣![85]
六科一家相继产生六位进士,这不得不让学者吴澄发出感慨。偰氏的成功,色目人的出身起了决定作用,这种情况在汉人、南人家族中不可能出现。第二个例子是哈剌台,蒙古人,出身军户之家,其母为汉人张氏,苏天爵记载:
皇庆科举诏下,哈剌台甫十余岁,县君(其母张氏)呼而教之曰:“我昔居父母家,岁时亲戚小儿来者,吾亲必祝之曰‘长大作状元’,自我为汝家妇,恒在军旅,久不闻是言矣。幸今朝廷开设贡举,汝能读书登高科,吾复何恨。”于是悉资给之,俾从师受业。泰定三年策试进士,哈剌台果中第二甲第一人,授同知徐州事。[86]
哈剌台作为军户之子,没有任何家学基础,经过十三年左右的儒学教育,就考中进士,除了他本人努力以外,主要原因还是他蒙古人的身份。
元朝会试大约在二月下旬发榜,“中书省以中选举人分成二榜,揭于省门左右。”[87]因会试的贡院就位于中书省的东面,士人住在丽正门之外,看榜非常方便。此后,会试成功者取得了进一步参加殿试的机会,而三分之二的落第者则会被任命为学官,离京赴任。
关于下第举人任学官,元朝从延祐科举开始就有议论,《元史·选举一·科目》记载:
若夫会试下第者,自延祐创设之初,丞相铁木迭儿、阿散及平章李孟等奏,下第举人年七十以上者,与从七品流官致仕。六十以上者,与教授。元有出身者,于应得资品上稍优加之。无出身者,与山长、学正,受省札,后举不为例。今有来迟不及应试者,未曾区用,取旨,帝曰:依下第例恩,勿著为格。
泰定元年三月,中书省臣奏:下第举人仁宗延祐间命中书省各授教官之职,以慰其归,今当改元之初,恩泽宜溥,蒙古、色目人,年三十以上并两举而不第者,与教授,以下,与学正、山长;汉人、南人,年五十以上并两举不第者与教授,以下与学正、山长。先有资品出身者,更优加之,不愿仕者,令备国子员,,从之。[88]
从这段记载来看,元朝科举之初以及泰定元年,就有以下第举人(或考试迟到,未能参加会试的举人)为学官的做法,只是属于临时的做法,“后勿为格”。至正年间科举恢复以后,这一制度正式形成,至正三年(1343)三月初六日,元朝高层专门研究了以下第举人充任学官的问题,决定:
腹里、行省山长、学正,拟至正二年为始,于终场下第举人内注充,须历两考,五十以上,止历一考,依例升转。国子生员不愿充者,许听再试。[89]
这一决定使元朝下第举人授学官成为制度,这样的例子很多,江西吉安举人刘于(字允恭)至正十一年(1351)参加会试下第,“以下第恩例,署泰和州学正”。[90]建康路举人李桓泰定元年(1324)下第,“恩例受余干州教授”。[91]南昌路举人崔德明“至治癸亥乡贡,次年试礼部,竟失,特恩贰抚郡教官。”[92]需要说明的是,下第举人也包括会试迟到,没有参加会试的考生,如上虞县色目人考生买闾,至正二十二年(1362)通过江浙行省乡试,次年“航海赴会试而后期,不果。礼部尚书李公尚絅特言之朝,勅授嘉兴儒学教授。”[93]
最后,还有国子生科举的问题。元朝国子学实行三舍法,生员通过考试升入上舍以后,每年蒙古、色目、汉人各贡二人,出任六到七品的官职。元朝实行科举以后,皇庆二年(1313)规定:“国子监学岁贡生员及伴读出身,并依旧制,愿试者听。中选者于监学合得资品上从优诠注。”[94]这样看来,最初实行科举时,元朝国子生岁贡的制度并没有废除,国子生及其伴读参加会试没有名额限制,也不占会试一百人的名额。后至元六年元朝恢复科举,对国子学生员的科举作了新的规定:“国子生员积分,并依旧例。已及分数应公试者,礼部给据,随例会试,通并百人之数,出身依监学旧例。每年取蒙古、色目、汉人各两人,三年共取一十八人。其余生员、伴读许于大都乡试。”[95]这个规定与以前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正如陈高华先生所言:原来国子生出贡的途径取消,留出十八个名额供其参加会试,普通举人录取的名额则减少了十八人。[96]
元朝国子生参加科举的记载很多,至正五年(1345)“国子积分生试者百二十人,中选者十有八人。”[97]国子生个人参加会试的例子也有很多,延祐二年(1315),东平梁宜(字彦中)“由国子伴读,教授开平路,至是以选会试礼部,奏其名,延祐二年三月赐进士及第,擢同知邳州事。”[98]至正二年(1342)国学生赵孟莱(字仲良),“以国子上舍为左榜释褐第一,循旧制授七品官。”[99]八原凯也是“由冑监生擢进士第二人,为郎秘省”。[100]
四、结语
会试是元朝科举制度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由于参加会试的举人只有三百人(大部分时候会试不满三百人),又在京城进行,考试的重要性自然高于乡试。从前面的考察来看,元朝会试程序设置紧凑,试院安排、人员设置合理。四族群分成八区分别考试,也使科举考试的秩序易于维护。元代的官方和民间的史料中,都见不到会试作弊的记载,说明了元朝会试是严肃认真的,也是公平的。
元朝会试采取三取一的录取比例,录取率较低,除了元统元年(1333)和至正十一年(1351)以外,录取进士都不满一百人。这种情况使元朝及第非常困难,会试张榜以后,举人的抗议事件,也给考试官带来较大的压力,不过,至正元年(1341)元朝重新实行科举以后,逐步建立的下第举人任命学官的制度,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举人特别是属于南人族群举人的仕宦要求,可以认为是对会试录取率低的一个补充,从而缓和了录取制度与举人之间的矛盾。张养浩有诗写道:
吾皇仁圣迈勋华,重为斯文掩类瑕。汉苑有林皆桂树,禹门无浪不桃花。殊恩远绍千余载,和气旁延百万家。比屋可封今起本,欢余不觉泪横斜。[101]
这首诗反映了士人听到这个政策以后无比喜悦心情,也说明士人对于这个政策的感激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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