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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4214583510
项目名称:
分析草原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难度与政策建议
项目备注:
 
    项 目 说 明

分析草原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难度与政策建议

内蒙古师范大学旅游学院教授 白音查干

一、分析草原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难度

自从1979年在希拉穆仁草原设立外事接待点开始,内蒙古草原风情旅游业已有20多年的发展历史。在这20多年中内蒙古草原旅游业,对草原文化民俗的开发利用取得很大成绩,这一点必须给予充分的肯定。但是在实地调查研究中发现,草原文化民俗资源非常丰富传奇,大家都迫切希望早日开发利用草原文化旅游资源,但总感觉到草原文化民俗的开发利用难度很大,而且以往我们对草原文化民俗的开发能力显得非常有限。所以内蒙古草原旅游业对草原文化民俗的开发利用至今停留在简单的和肤浅的层面上,在以往开发建设的草原旅游景区景点和草原旅游接待点中存在着文化民俗方面的各种缺陷,而且至今没有得到明显的改进和提高,更无法满足当前草原旅游业新一轮发展和对草原文化深层开发利用的实际需要。因此,有必要总结以往草原旅游开发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深入分析草原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难度问题,找到造成开发难度的原因,也就意味着找到解决难题的方法。

草原文化的开发难度,是由以下几个主要原因造成的。首先,草原文化本身具有有形文化少而无形文化多的特点。中国北方草原民族创造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是建立在游牧经济基础之上的,尤其游牧经济的移动性特点决定,草原文化中的物质文明部分必须要适应游牧经济方式的要求。从历史上考察,北方草原民族虽然也兴建了不少的城市和庙宇等大型土木工程,但相比之下,其规模与数量上明显小于或少于农耕国家和城邦国家,他们更多的时候居住在可移动的蒙古包中,因而也就自古以来有了"行帐之国"的名称。因此,草原文化的开发利用中有其先天不足的一面。

其次,有限的有形文化在历史的巨大变迁中得到严重的破坏而今天已是所剩无几了。内蒙古地区历史悠久,先后出现过不少王朝和政权的都城,例如匈奴政权的政治中心头曼城、十六国时期大夏国的首都统万城、北魏王朝的建国之都盛乐城、辽王朝的首都临潢府、东突厥的首都大利城、后突厥的首都黑沙城、元朝的首都上都城等,但这些都城早已被毁,今天仅仅是一个没有任何观赏价值的怀古和考古的遗址而已。内蒙古地区也出现过很多一二级行政区首府性质的城镇,当时成为一个地区的政治经济中心,但这种城镇的绝大部分也早已被毁,其中过去是地区性中心城市而今天仍然是省级首府城市的只有呼和浩特市一个。呼和浩特主要因为有北元俺达汗古城和清朝绥远古城而被国务院批准为历史文化名城,因为我们没有很好保护而与国内其他历史文化名城相比,也显得特别单薄。蒙古地区从16世纪后期开始盛兴黄教,据不完全统计仅在内蒙古境内就兴建了1000多所庙宇,这些庙宇从造价而论,个个比得上今天的星级饭店,在当时落后的生产力水平之下,能够建造如此规模和数量的庙宇建筑,这在草原历史上是空前的。但是这些庙宇在解放前后和文化大革命中几乎全部被毁坏殆尽,可以肯定地说今天没有留下一座完整的庙宇,残存的庙宇全自治区也不过20-30座,经过简单修缮后纳入旅游观光的庙宇全自治区不足十座。宗教旅游资源是草原文化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有限的草原有形文化,受到空前的破坏,造成今天可利用的有形文化严重溃乏,因而对草原旅游业的开发带来极大的难度。

再次,蒙古人明显汉化,尤其居住在中心城市周边的蒙古人更加明显。内蒙古自治区有2300万人口,其中汉族占80%,蒙古族不足20%。在内蒙古地区汉文化成为强势文化和蒙古文化成为弱势文化早已成为现实。内蒙古的蒙汉回满等各民族人民长期以来以民族大杂居形成共同生活在一起,民族之间相互影响和自然融合已经成为十分普遍的社会现象。今天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的蒙古族人口中的绝大多数早已由从事游牧经济转变为从事农耕经济或农牧结合性经济,还有相当数量的蒙古人进城从事各种职业而走向城市化。正是随着这种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很多蒙古人的传统风俗习惯开始发生变化,甚至相当数量的蒙古人忘掉自己的语言文字,出现汉化现象。当然还有相当数量的蒙古人留在远离城市和农耕区的草原上仍然从事着传统的畜牧业,但今天的草原自然环境和畜牧业生产方式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牧民都已定居而住进了砖瓦房,传统的游牧和蒙古包几乎看不到了,因此草原上的牧民虽然一定程度上保持着传统风俗习惯,但他们也已发生了不少的变化。做为蒙古民俗无形文化载体的蒙古人,已经不同程度的汉化或已经不同程度失去传统民俗文化的情况下,恢复蒙古民族传统的游牧民俗文化,并以此满足国内外游客可望来到真草原和大草原,了解真实的蒙古民族优秀的传统民俗文化,其难度是可想而知的。

第四,现有草原旅游景区景点的周边环境不够理想。从全局看,内蒙古自治区的基本情况是南粮北牧,即三山以南基本为农业区,三山以北基本为牧业区,而内蒙古的草原旅游景区景点基本都座落在农牧交错带或城镇近郊。这样就出现好多草原旅游景区景点被农业和农村包围,例如呼和浩特市东郊的辉腾锡勒草原旅游景区四面被农业和农村包围,呼和浩特市北郊的希拉穆仁草原旅游景区三面被农业和农村包围。旅游是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和社会文化的综合体,被农业包围和靠近农村城镇的草原旅游景区景点,其草原自然环境、游牧经济环境、蒙古民族民俗文化环境已经发生了变化,因此无法真正展示大草原风光和蒙古民族传统的游牧经济及其民俗文化。凡是座落在农牧交错带和城镇近郊的草原旅游景区景点,不但没有得到自然、经济、文化三个重要环境因素的有力支持,反而深受农村和城镇的影响,在这些草原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和恢复草原旅游与蒙古民俗文化,难度非常大,搞不好很容易变成河北省北部县市境内的小草原和假草原上出现的所谓草原旅游景点。

第五,现已开发的内蒙古草原旅游景区景点中,有相当数量为招商引资项目。首先,我们肯定外来投资商为内蒙古草原旅游业的开发建设做出的贡献,同时我们必须看到这些外来投资中很多人不懂得旅游经济,更不知蒙古民族历史文化,因此他们开发建设的草原旅游景区景点在文化上存在着很多问题。当然责任不全在投资商,过去我们只重视了引进而没有在草原旅游和蒙古民族民俗文化的开发上,对投资商给予正确的指导和具体的帮助,因此已经出现问题更多的应该由政府承担责任。有些景区大量引进外来投资商建设草原旅游接待点的结果,他们把草原文化民俗的载体,蒙古牧民排出在草原风情旅游之外,不仅造成文化特色无法体现,而且出现旅游效益大量外流的现象,这些问题应该引起当地政府的高度关注。是凡懂得民俗是以本民族的人民群众为载体的这个基本原理的草原旅游点,其民俗文化特点跃然再现,例如由当地五户牧民联合开办的正蓝旗小扎格斯太湖旅游点和由当地蒙古族投资开办的四子王旗格根塔拉草原旅游中心,受到多方专家教授的肯定,尤其受到国内外游客的认可。因此对那些即不懂得蒙古民俗文化的管理层和又无民俗文化载体的主题式草原旅游景点进行文化型改造难度非常大。

第六,意识滞后,加大了对草原文化资源的开发难度。区域性是旅游资源的第一大特点,因此旅游资源的规划开发中必须重视深知地方旅游资源的本土专家,尤其对草原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更应该重视真正懂得民族文化的本民族的专家教授。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至今对这个基本原理的认识不到位,在以往的各种战略规划和详细规划中都没有做好外来专家和本土专家的相互配合工作,结果虽然做了很多规划、设计、开发工作至今未能解决草原文化资源的物化问题,反而在具体开发工作中出现不少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呼和浩特市"蒙古风情园"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该项目的长期拖延竟然是土地纠分成为直接原因,但绝对掩盖不了该项目一开始就在规划中存在的重大失误。综合性是旅游产业本身的又一大特点,因此对旅游资源的开发需要由旅游、地理、历史、文化、民俗、经济、艺术、建筑、环保等多学科专家协同工作。但是很多人至今对这个一般性原理没有正确的认识,只凭自己的单一学科直接参与旅游资源的开发工作,结果造成种种失误,例如格根塔拉草原旅游中心和鄂尔多斯文化旅游村等草原旅游景点上建造假长城,出现文化上及不合协的现象,又如应该建在市场性地区的主题性游牧文化园,竟建在资源性草原地区而造成损失,甚至根本不懂草原文化的所谓专家胡乱建造和装修蒙古包,造成更普遍和更大的损失。文化上出现各种各样的失误实在太多了,如果总结过去20年的草原旅游开发工作的话,可以说基本上是教训多于经验。因此,内蒙古旅游界加强对旅游学基本理论的学习和对草原文化的正确理解,从根本上解决意识和知识上的滞后问题。

二、政策建议

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逐步实施,全区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速度的加快,使内蒙古草原旅游开发的外部条件得到空前改善,尤其生态建设的深入使内蒙古草原旅游自然资源的品味得到提升和吸引力进一步加强。本世纪初我国整体进入小康社会,尤其实现小康社会后的旅游市场推动下,内蒙古草原旅游开始走热。西部大开发和小康社会旅游市场需求,几乎同时降临到内蒙古大草原,正是这两大因素的有力促使下,短短的几年之内内蒙古草原旅游开始出现质的飞跃,由原来的初始阶段迅速步入全新的发展阶段。

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之后,内蒙古草原旅游业出现开发和更新两大新气象:首先在新的形势下,旅游投资开始快速升温,很多大企业甚至上市公司看好草原旅游业,投巨资开发旅游资源,参与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饭店的建设,从而已经出现了新的一轮,而且是一场前所未有的旅游投资热,因而长期困扰内蒙古草原旅游正常发展的资金投入问题正在得到有效解决;其次,以往针对温饱型社会消费市场而开发建设的规模小、档次低、文化内涵肤浅的草原旅游景区景点和草原旅游初级产品,已经不适应实现全国性小康社会后的旅游消费市场要求,因此很多原有草原旅游企业为了适应新的市场需求,纷纷投入资金扩大规模,提升档次,结果新的一轮升级换代性建设正在全面启动。

内蒙古草原旅游业的新一轮开发建设和更新换代工作,对草原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提出更迫切更高的要求;尤其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为了把内蒙古拥有的丰富的草原文化资源转变成经济优势,提出了"建设民族文化大区"的战略构想,明确表明草原旅游应该成为转化文化优势为经济优势的主要途径之一,从而进一步促进了内蒙古草原旅游业对草原文化开发利用的积极性;只有真实地展示草原文化,才能满足国内外游客慕名前来内蒙古,希望亲眼看到水草丰美的大草原和亲身体会草原民族创造的辉煌传统民俗文化的要求。

但是,草原文化本身的一些特点和已经发生变化的草原文化民俗现状,加大了对草原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难度。因此,如何全面、系统、深入研究草原文化,特别是探索出一套成功的开发、转移、物化草原文化资源的方式、方法和途径,已经成为当前内蒙古草原旅游业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我们认为首先从体制、制度、管理上采取措施,为此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第一,建议组建"内蒙古草原文化旅游资源研发专家委员会"。依据旅游经济的综合性本质特点,由内蒙古旅游局出面聘请区内外旅游、经济、历史、地理、文化、民俗、艺术、建筑、规划设计等多方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对全自治区旅游规划、设计、开发工作进行智力支持和把关。在组建专家委员会的过程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从旅游资源的区域性特点和草原文化内涵的丰富性特点以及开发难度大要求高的实际情况出发,一定要多聘请真正懂得蒙古历史文化和语言文字的本土专家和本民族专家参与此项工作。内蒙古草原旅游业发展的实践证明,依靠单一学科或少数学科专家无法解决草原文化的开发利用问题,因此必须组建多学科专家委员会,用专业集群的力量确保草原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性和功克具体工作中的种种难题,只有这样才能改变草原文化开发工作的落后局面,保证每一个开发项目在文化上的正确性。

第二,建议执行草原文化开发资质认定制度。草原文化是草原旅游业的核心内容,对草原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直接关系到内蒙古旅游业的兴衰。草原文化内容十分广泛而不易掌握,尤其无形文化多而有形文化少,因而加大了开发难度。因此我们要根据内蒙古草原旅游与草原文化的这种特殊性和重要性,专门确立草原文化开发资质认定制度,加强对草原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市场的管理。资质认定条例由内蒙古旅游局组织专家制定,任职人员必须经过专家委员会的严格培训和考核通过后,由内蒙古旅游局对那些具有深厚草原文化知识和具备开发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发给资质证书。今后用制度建设和严格管理来改变目前草原旅游开发工作中的混乱局面。

第三,建议确立责任追究制度。任何旅游规划、设计、开发都将产生重大的经济、社会、环境后果。因此高度重视旅游规划、设计和开发工作的同时尽快确立规划责任追究制度,对以往所做的各种旅游规划进行跟踪评估,对那些因为规划设计失误而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必要的责任追究和损失赔偿,由此及早真正确立起规划工作的严肃性。过去由于没有这方面的制度和管理,各种专业背景的人纷纷参与草原旅游开发工作,其中很多人不太懂草原文化为何物,甚至有人根本不懂草原文化,结果参与规划、开发、设计等工作,给内蒙古草原旅游业的发展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今后要用严格的制度和严肃的执法来避免再度出现重大失误和损失。

第四、建议推行文化准入制度。草原文化是草原旅游业的灵魂,任何草原旅游景区景点不能没有草原文化内涵,但是内蒙古草原风情旅游业中普遍存在着缺少文化现象。为了改变草原文化的开发利用中存在的简单化和肤浅化问题,必须委托专家委员会制定一套完整的"草原旅游业文化准入条例"。该条例应该是强制性的,并由各级旅游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行。用推行文化准入条例的办法,对现存所有草原旅游景区景点和草原旅游接待点进行全面衡量,要求他们限期改正,并达到文化准入条例规定的标准,对所有新开工项目要求达到文化准入标准方可批准实施。要求通过推行文化准入条例,在短时间提高全自治区草原旅游企业的文化档次,一改以往面貌的目的。

第五、建议编制内蒙古草原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专项规划。过去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委托有关单位编制过几部全区性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但这些总规中都没有对草原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做出明确的统一规划,因此草原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工作长期处于无序状态。内蒙古草原风情旅游业20多年的发展历史和经验教训告诉我们,不能放弃对草原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有效指导。为了避免草原旅游资源开发中继续存在或再度出现文化上的雷同现象和低层次重复建设,建议委托专家委员会编制内蒙古草原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确定系统开发内容和重点开发内容,并对文化开发内容进行空间布局。同时制定一套开发原则和开发规范,加强对草原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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